上海好予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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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公告
2020年,我方了解到在知乎(www.zhihu.com)上存在针对我方的不实言论。经调查取证,我方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及强制执行,目前已经结束。我方现将案件相关情况向关心我方的各位朋友、客户告知如下:
一、我方以当时为京华医院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京华医学)资深顾问身份的周伟杰、张家俊两人为被告,并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1年2月26日立案,案号为(2021)沪0114民初4493号。法院于2021年3月22日,法院对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二、2021年4月14日,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如下:
1、被告周伟杰、张家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在“知乎”(www.zhihu.com)平台书面发文向原告上海好予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商誉、消除影响,并置顶30日(道歉声明的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2、被告周伟杰、张家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好予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经济损失10,000元;
3、被告周伟杰、张家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好予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律师费5,000元;
4、被告周伟杰、张家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好予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公证费10,000元。
三、判决生效后,鉴于被告未履行判决内容,我方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9月24日,法院决定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沪0114执6936号。
四、至2022年2月24日周伟杰、张家俊在广州日报上向我方发表道歉声明,包括各项赔偿款在内的我方所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全部执行到位。
特此公告
上海好予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0日
附:1、(2021)沪0114民初4493号民事判决书;
2、 周伟杰、张家俊的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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