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开年第一批医学论文造假名单来了!12家医院43人上榜!
昨天,2022年2月22日,的确是个好日子。先是大半夜的俄罗斯搞事情,俄罗斯总统普京宣布承认“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独立。上午,新人扎堆登记结婚登上热搜。下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2年第一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的通报。
与用46起案件在过年前5天为广大科研人医学人送上大礼的科技部不同,国家卫健委的开年第一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仅包含11个案件。
当然,一个相对温和的开头并不意味着今年会对此事的监管会有所放松。比较原因猜测是因过年、冬天疫情高发的季到来与冬(残)奥会举办令国家与各地方卫健委分身乏术,工作人员只来得及统计这么多。
虽然本次通报仅有11起案件上榜,但小编统计了一下,还是有12家医院1所大学43人上榜!11起通报中仅有3人丢了职称,包括一个正高,其余基本都是过往常见的处罚: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不同年限的申报资格等。
这次通报虽然案件数量明显不如以往,但涵盖地域还是不小的,涉及了7个省。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此次通报中的一些“亮点”。
How old are you?
怎么又是你?
本次上榜的医院几乎都是“老朋友”,尤其是某一家不晓得累计上榜人数有没有到200的医院。累计人次是肯定突破了200大关,毕竟去年12月初小编对它的统计结果已经到达了145人,187人次。此次通报中该医院依旧占据了最高比例。
为何总是老朋友?
北方为此次通报的上榜重灾区,此次名单中仅有一家医院位于南方,以秦岭淮河为南北分界线哈。当然,这不表示在南方肯定不存在这么重的问题,毕竟目前通报的全部都是已“主动”处理的。简单点说就是被捅大了的。众所周知,这些通报出来的案件相较于我们能大概感知到情况是
据我们收到的后台评论,有人表示:在频频上榜的某省,很多医院连个像样的实验室都没有——连个养细胞的地方都没有!医院对科研也不投入。可让人无语的是,医院对医生的科研要求还挺高。省内某知名医院要求主治两年一篇SCI,副高两年两篇,正高3篇2区以上,完不成扣绩效,超过三年完不成直接降级。
要啥啥没有,还必须出科研成果。其结果必然是
虽然生信研究无需实验,但现阶段纯生信文章接收情况大幅收紧。我们在写解刊收集资料的时候,期刊方挂着接收纯生信的声明,等到读者朋友去投稿的时候编辑直接回复说已经不接收纯生信了。为此,解螺旋今年还推出了同样无需实验的影像组学服务,助力医生自主科研,远离学术不端。可是,相较于自己花时间、精力、金钱去搞科研,直接购买假论文玩学术不端是如此的省心省力还“省钱”。巨大的压力和焦虑之下现实是,选择堕落的比例是超乎想象的。像解螺旋在内的科研教育辅导机构能帮的也只是愿意被帮助的。
说个题外话,最近有一批论文猎人们统计出了700多篇来自于某论文工厂的假论文,并且部分涉及的医院已经获得了本院的“上榜”名单。如果运气好,几个月后应该就能在两部委的官方通报上见到这些论文的身影。该巨型名单涉及除西藏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的全部省份、自治区与直辖市。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国家卫健委此次通报的全文
通报全文
本次科技部发布的《部分教育、医疗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2年2月22日)》具体内容如下:
部分教育、医疗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2年2月22日)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一、辽宁省肿瘤医院妇科佟晓晶为通讯作者、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赵蕾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PROX1-AS1 promoted ovarian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and metastasis by suppressing KLF6”,经查,系为通讯作者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赵蕾已离职。
辽宁省肿瘤医院对通讯作者佟晓晶作出处理如下:撤稿,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5年,停报各类人才、评优、奖励项目3年,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党内警告,通报批评。
二、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赵星智为第一作者,江阴市人民医院高恒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Alpinumisoflavone exhibits anti-cancer activities in glioblastoma multiforme by suppressing glycolysis”,经查,系第一作者存在篡改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通讯作者不知情。
1.江阴市人民医院及南通大学对第一作者赵星智作出处理如下:撤回论文;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处罚金;计入科研诚信档案;追回奖学金;行政警告。
2.南通大学对通讯作者高恒作出处理如下:通报批评,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停招硕士研究生资格2年。
三、山东省潍坊市人民医院刘建玲为通讯作者、马永彪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Silence of lncRNA HEIH suppressed liver cancer cell growth and metastasis through miR‐199a‐3p/mTOR axis”,经查,系存在篡改图片、不当署名、代投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
1.山东省潍坊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刘建玲:撤稿;2年内不得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资格;诚信诫勉谈话,计入科研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取消1年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2)对第一作者马永彪:5年内不得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资格;诚信诫勉谈话,计入科研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取消1年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3)对第二作者曹德:撤销主管护师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1年内不得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1年内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资格;诚信诫勉谈话,计入科研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取消1年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2.寿光市人民医院对参与作者李高学、胡景霞作出处理如下:撤稿,诚信诫勉谈话。
3.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参与作者刘欣作出处理如下:
通报批评,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取消晋升聘任职务职称、评先评优、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资格1年。
四、山东省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孙建景为通讯作者、王琨为并列第一作者,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辛颖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Zurampic Protects Pancreatic β-Cells from High Uric Acid Induced-Damage by Inhibiting URAT1 and Inactivating the ROS/ AMPK/ERK Pathways”,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孙建景: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党内警告。
(2)对并列第一作者王琨: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辛颖:记过处分,取消5年内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五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失信档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参加本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收回2018年发放论文奖金。
(2)对参与作者贾兆通、徐涛、徐强、杜仲彩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五、山东省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吴志莲为通讯作者、安贤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Overexpression of miR‐4286 is an unfavorable prognostic marker in individuals with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吴志莲: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对第一作者安贤: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党内警告。
(3)对参与作者郭慧慧、米怀雪、周金花、刘永瑞、岳玮: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参与作者葛纪文进行通报批评。
六、山东省济宁第一人民医院李强为通讯作者、张新岭为第一作者、张春香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croRNA-486 Alleviates Hypoxia-Induced Damage in H9c2 Cells by Targeting NDRG2 to Inactivate JNK/C-Jun and NF-κB Signaling Pathways”,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李强: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撤销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追回科研项目立项配套经费,撤稿,行政警告。
(2)对第一作者张新岭: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撤销已取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3)对并列第一作者张春香,参与作者李岩、张德兵: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参与作者王楠进行通报批评。
七、山东省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孔瑞芳为通讯作者、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常艳华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Ganoderic acid A alleviates hypoxia‐induced apoptosis, autophagy, and inflammation in rat neural stem cells through the PI3K/AKT/mTOR pathways”,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孔瑞芳作出处理如下: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第一作者常艳华作出处理如下:撤稿,取消5年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取消5年研究生导师申报与聘任资格,取消3年职称晋升资格,通报批评。
八、山东省济宁第一人民医院盛存见为通讯作者、姚君静为并列第一作者,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苏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Geniposide Attenuates LPS-Induced Injury via Up-Regulation of miR-145 in H9c2 Cells”,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盛存见(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对并列第一作者姚君静: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第一作者苏强作出处理如下:撤稿,取消5年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取消5年研究生导师申报与聘任资格,取消3年职称晋升资格,通报批评。
九、陕西省渭南市中心医院赵卫红为通讯作者、黑龙江省大庆龙南医院杨振涛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noncoding RNAAFAPI acceleration and metastasis of prostatc cancer viainhibiying RMB5 expression”,经查,系存在第三方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1.渭南市中心医院对通讯作者赵卫红作出处理如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取消5年内晋升职称资格;取消5年内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格;撤销论文所获奖励,追回奖金。
2.黑龙江省大庆龙南医院对第一作者杨振涛作出处理如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撤销利用该论文获得的职称、学术奖励、荣誉称号;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撤稿。
十、甘肃省人民医院马建勋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MNX1-AS1 overexpression promotes the invasion and metastasis of gastric cancer through repressing CDKN1A”,经查,系第一作者马建勋及参与作者何学元、王展存在第三方代写、代投以及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通讯作者不知情。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马建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2.对参与作者何学元: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3.对参与作者王展: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3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4.对参与作者杨屹立、潘新民: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1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十一、甘肃省人民医院马建勋为通讯作者、何学元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AK027294 promotes tumor growth by upregulating PCNA in gastric cancer”,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何学元: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2.对通讯作者马建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3.对参与作者潘新民、杨屹立、闫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1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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